民有、民治、民享
突然想起了这三个词。(我发现现在很难注意力集中较长的时间,并非总被打断,而是自己的精神力就有点差,这对思考和表达都是非常致命的。还是通过写点东西来“挣扎”一下吧) 这三个词是林肯《葛底斯堡演说》(Getteysburg Address)中提到的,原文是: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,by the people,for the people... 孙文最初将它翻译为「民有、民治、民享」 胡适的翻译是:「此主于民、出于民,而又为民之政府」 用最简单的词来定义一件事才不容易产生认知上的“波澜”或者障碍,才更适合深入人心。在这一点上,英文原版真是做到完美。而且逻辑清晰,民有说明根本和来源,民治强调过程,民享是为目标和目的。 孙的三民主义:民族、民权、民生,我理解应该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,但能够提出来我觉得已经很伟大了,在那样的社会、个人经历下,我们不能有过高的要求。况且在那个时期,这样的强调也合理,它并没有强调政府的意义,更多的是政治纲领。至于后来提出的新三民主义,就有点扯了。联俄联共扶助工农 - 这都是哪门子事啊。
